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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5 15: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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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94
民事上诉状(健康保险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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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______,女,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族,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保险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上诉人与______保险有限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业经______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2019)______号民事判决,现上诉人对该判决不服,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2019)______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并依法改判被上诉人给付上诉人保险金___万元,或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认为,______法院作出的(2019)______号民事判决,对案件事实认定错误,对证据选择性取舍运用,不同意上诉人的鉴定申请,适用法律错误,由此得出错误判决,应予纠正。
一审判决第9页争议焦点2,存在混淆甲状腺结节与甲状腺微小乳头状癌的概念。
争议焦点2的裁判依据为保单册第23页的2.2项。将上述两条款简单阐述可以理解为:在保险合同生效次日起180日后初次被确诊为“危重疾病”的承担保险责任;在保险合同生效次日起180日内,经诊断有足以导致附加合同约定的危重疾病的疾病则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保费。
关于此争议焦点,首先,上诉人承认甲状腺微小乳头状癌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危重疾病”,并且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180日外首次确诊为甲状腺微小乳头状癌,其次,一审法院在该争议焦点中采信的相关病案材料形成时间均不在以上两个时间段内,因此,一审法院的不应据此驳回上诉人的诉请。
一审法院规避笔迹鉴定,认定涉案保单未体检甲状腺项目。
实际上,______号保单体检系______号保单降低体检标准(去掉甲状腺B超项目)后承保的。两份保单,内容、保额、保费金额完全一样,但在______号保单体检查出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后,被上诉人______保险有限公司主动撤销该保单(撤销申请非上诉人签字),撤销后又发出不含甲状腺的体检标准继续承保,即本案的______号保单。
此外,一审判决未对______调取的多份体检报告进行认定,所有体检报告均由保险公司安排,体检报告均由保险公司领取,而这些报告里均显示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
可见,保险公司至迟于2017年3月即已获知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
具体如下:

一、本案基本事实。
2009年起,保险公司业务员向上诉人推销保险,截止到2018年10月31日,上诉人为自己及其家人投保各类寿险、健康险、理财险等共计22份,其中为自己投保13份,涉重大疾病的保险共计7份。
2019年3月份,上诉人咳嗽几天未见好转,在______医院就诊,发现有甲状腺结节,行切除手术,术后进行病理检查,诊断为:甲状腺微小乳头状癌,依照保险法和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大疾病,发生保险事故。
上诉人于2019年___月___日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于同月23日仅就2014年___月___日投保的,保单编号为______的保险进行了赔付,对其他的6份重大疾病保险以上诉人投保前已经患有甲状腺结节,隐瞒病史,没有如实告知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拒绝理赔,形成纠纷。
此外上诉人还有5份保单涉及豁免保费的问题,保险公司也以上诉人投保前已经患有甲状腺结节,隐瞒病史,没有如实告知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拒绝理赔,形成纠纷。
这11份保险合同保单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9年7月,上诉人将上述11份保单涉及的保险拒赔问题诉至______法院,2019年12月底,应法官年底结案要求将其中8个案件撤诉,仍保留3个案件,即:
(2019)______号、
(2019)______号、
(2019)______号。

二、一审事实和证据认定错误。
由保险公司指定体检的多份体检报告,均显示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有多份证据显示保险公司至迟于2017年3月即已获知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但保险公司为了达到承保收取保费的目的,刻意隐瞒这些体检报告,并采取撤销保单、降低保额、降低体检标准等手段。
1、保险公司以客户为主来管理保单及客户信息。
2019年10月24日,上诉人给保险公司客服打电话,保险公司客服以上诉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作为关键词查询了全部未涉案保单情况,并告知上诉人。
2019年10月29日,上诉人给保险公司客服打电话,保险公司客服以上诉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作为关键词查询了全部涉案保单情况,并告知上诉人。
这两份证据充分说明保险公司是以客户来管理客户及保单的,在保险公司的安排下,上诉人去任意一家体检中心所得出的体检报告,如已查出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即证实保险公司应已了解上诉人的身体状况,不应在其他投保中将上诉人当做陌生客户来对待。
就是说,保险公司对客户上诉人的各种情况都是非常了解的,也早已获知保险公司有甲状腺结节。
2. ______医院、______、______是由保险公司指定上诉人体检的医疗机构,这些机构的的体检报告都显示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调查令回执显示体检报告由保险公司统一领取,保险公司至迟于2017年3月即已获知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
(1)______提供的体检报告及上诉人律师调查令回执证明,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体检报告由保险公司统一领取,体检费用由保险公司缴纳。
一审法官赴______医院依法调查的信息也显示,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体检报告由保险公司统一领取。
(2)______提供的体检报告和上诉人律师调查令回执均证明,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报告由保险公司统一领取,体检费用由保险公司缴纳。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保险公司律师调查令回执显示______说报告领取方式“自取”,这里的“自取”与上诉人律师调查令回执描述“报告由保险公司统一领取”相互印证,说明体检报告的自取人是保险公司。
(3)2017年___月___日上诉人应保险公司要求在______体检,保险公司调取该次体检的报告首页特别说明:“______核保2017”。
3.保险公司提供证据,并称上诉人有12份撤销的投保申请,实际上该12份撤销申请全部为保险公司暗中操作,上诉人未见过撤单申请书,也从未在上面签过自己的名字,这证明保险公司早已获知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的事实,但依然有预谋、成规模、持续性地和上诉人签订保险合同。
12份被撤保单保单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份撤销的投保申请,经分析有以下几种情况:
A 2013年的两份______、______,撤单原因一个是银行账户出错,另一个是增加保额,修改后已经承保,保单号为______寿险(分红型),保额___万。
B 两份______(此单为理财险,按规定不需要体检)、______是系统自动撤单的。
上诉人根本不知道有______保单,保险公司也没提供投保申请,上诉人也没有收到体检照会。按照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逻辑,这个上诉人是可以不撤单的。
上诉人根本不知道有______保单,保险公司也没提供投保申请,上诉人也没有收到体检照会。
C 两份______(查C类与B类的差项,不涉及甲状腺)、______(不需要体检)在2017年___月___7日之后,按照保险公司的逻辑,上诉人是不需要撤单的,但保险公司为何撤单,上诉人不得而知。   
D 前述______(查C类与B类的差项,不涉及甲状腺)、______(不需要体检)及其余六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都是保险公司撤单,不是上诉人撤单,撤单申请都不是上诉人本人签字,一审时上诉人向法庭申请签字笔迹鉴定,但被法官驳回。
4.在获知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后,保险公司采取主动降低保额、主动降低体检标准等手段,继续为上诉人承保并收取保费。
保险公司除采取撤销保单的办法外,还采取了以下手段:
A 降低保额:涉案未理赔的______号保险合同资料充分说明,保险公司早就获知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具体方法为伪造《投保申请修改表》、《投保事项变更申请表》,降低保额。
保险公司承保的______保单,保险公司答说保额从___万元降低至___万元系上诉人逃避体检,这并非事实。
该次投保保险公司于2017年___月___日发出照会,转天上诉人由保险公司的陪检人员陪同,到______体检,______体检中心给法院的回执为:“此体检报告由保险公司统一领取”(注:该体检报告证明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
实际上,将保额从___万元降低至___万元的《投保申请修改表》、《投保事项变更申请表》上诉人从未见过,也不是上诉人本人签字。
保险公司说上诉人主动降低保额不再需要体检,无事实依据。所有操作全部是保险公司所为,系保险公司在获知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后,为了与上诉人签订合同,主动降低保额,置上诉人身体健康于不顾,对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是明知的。
B. 降低体检标准:保险公司在收到上诉人体检报告后发现有甲状腺结节,采取的办法是降低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去掉甲状腺B超,然后继续承保。
______号保单和______号保单,内容完全一样、保额完全一样、保费金额完全一样都为___元。但在______号保单体检时(体检照会是D类体检+甲状腺B超+乳腺B超+宫颈TCT)查出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后,保险公司主动撤销该保单(此投保申请不是上诉人撤销的,撤销申请不是上诉人本人签字),撤销后又发照会降低体检标准为D类体检,并将相同的保单______承保。
具体过程为:
(1)2017年___月___日根据保险公司体检照会(体检项目为:D类体检+甲状腺B超+乳腺B超+宫颈TCT)。
(2)2017年___月___日,上诉人由保险公司的陪检人员陪同,到______医院体检了保单照会的全部体检内容,______医院给法院的回执说:“上诉人体检报告6页+7页,共13页,2套体检,原始报告由保险公司统一领取”。
______医院2017年___月___日体检报告显示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
(3)保险公司撤销210-20320149的投保申请,需要说明的是,上诉人从未见过该申请表,更没有在申请表上签字,全部是保险公司所为,也未告知上诉人的身体状况。
(4)2017年___月___日,保险公司发体检照会(体检项目为:D类体检,不含甲状腺B超)。
(5)2017年___月___日上诉人在______体检。
(6)2017年___月___日,保险公司为上诉人承保,保单号为______(涉诉保单)。 
这说明保险公司为了承保获取保费,故意降低体检标准规格,在明知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后,未降低保额而是降低体检标准规格,可见保险公司对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是明知的。

三、一审判决有重大程序问题。
对上诉人提出的鉴定申请予以驳回,对上诉人要求保险公司提供证据的请求未予理睬,应予纠正。
______号保险合非上诉人业务,系公司安排别的工作人员用使用______支持系统上诉人账户操作所为。
一审时,保险公司提供证据,并称上诉人有12份撤销的投保申请,实际上该12份撤销申请全部为保险公司暗中操作,上诉人未见过撤单申请书,也从未在上面签过自己的名字,为证明案件事实,上诉人向法庭提交了笔迹《鉴定申请书》,因为这些签名涉及到何方造假的事实,与涉案保险诉讼有直接关联,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一审法庭驳回了原告的正当申请。
也正因为保险公司选择性提供的这12份撤销的投保申请资料,为准确还原事实,上诉人先后于2019年___月___日向法庭递交《责令被申请人提供证据申请书》,要求保险公司提交以下保险合同的全部完整承保档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之后保险公司出具一份证明,证明其已经全部提供了上述保险合同的全部完整承保档案,这显然不是事实,保险公司涉嫌虚假陈述。
2019年___月___日上诉人再次向法庭递交《责令被申请人提供证据申请书》,要求保险公司提交以下保险合同的全部完整承保档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此之外,上诉人在该申请书中要求保险公司提供______号保险合同的全部完整承保档案,因为上诉人经查询______支持系统获知,上诉人个人账户显示有______号保险合同承保信息(2019年___月___日承保),而实际上上诉人从未做过此业务,操作该系统上诉人账户做单的只能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
对2019年___月___日的《责令被申请人提供证据申请书》,一审法庭未予回应,保险公司当然也未予提供。
上诉人提出的笔迹鉴定申请及要求法庭责令提供的相关保险承保档案,对案件事实认定有直接的关联性,对案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一审庭审未予妥善处理,属严重程序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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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应该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收到了包括含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的全部体检报告,早已获知上诉人有甲状腺结节,但为了收取保费,反复为上诉人撤单,并采用降低保额、降低体检标准等手段,花样百出为上诉人承保。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第二款等规定,保险公司丧失合同解除权,应承担全部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对明知上诉人患有拒保的疾病仍然承保并连续收取保费,丧失合同解除权,被告单方面解约行为无效,原、保险公司之间签订的涉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应当严格履行。一审判决错误认定案件事实,对证据选择性取舍运用,存在重大程序问题,适用法律错误,错误判决应予纠正。
此致
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20年7月   日
附:
《______保单(撤销)与______保单(承保)之对照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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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王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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