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利律师
王永利律师
所在地区:天津市,天津城区,河西区
专业特长:婚姻家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执行事务
专业探讨
隐名股东的潜在法律风险分析——从三份判决谈起
隐名股东问题,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禁止。实务中涉及公司内部关系引发的纠纷,法院主要遵循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的原则,因为这种特殊契约与一般民事契约...
一图读懂『股权转让』
有限公司,是19世纪末德国学者为了满足中小企业经营需要,通过简化股份公司结构,并融入人合因素而创造出了一种新的企业形式,它介于股份公司和合伙...
从亲疏关系看“冒名股东”裁判要旨
判断冒名还是借名,最主要的法律特征是被冒名者对其名称被冒用是否知情,而亲疏关系是法院认定是否知情的重要考虑因素。...
“目的不正当”,股东不能查公司的帐!
对于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及相关原始凭证具有“不正当目的”,举证责任在公司。...
隐名股东能否行使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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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说法 兄弟合伙开公司引发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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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计师——能协助股东查公司的账吗?能!
律师、会计师能协助股东,查公司的账吗?能了。《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如何平衡股东知情权保障与防止知情权滥用,确实是个难题,...
天津“股东知情权纠纷”争议焦点及裁判要旨(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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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中的管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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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向公司查账,应“先礼后兵”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薄时,应履行前置程序,即应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如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则股东可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故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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