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利律师
王永利律师
所在地区:天津市,天津城区,河西区
专业特长:婚姻家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执行事务
法律文书
二审代理意见(买卖合同纠纷三倍赔偿)
现代法治的一个基本精神是谁的责任谁承担,不搞连坐,本案中上诉人没有任何欺诈行为,不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3条,让上诉人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李某与某男科医院医疗纠纷鉴定陈述意见
男科医院的报告单显示李某前列腺增大回声欠均匀,左侧精索静脉曲张,但后续李某去三甲医院检查,三甲医院出具的报告显示李某前列腺大小正常,且不存在...
一审答辩状(商场买卖合同纠纷)
合同的交易双方是被答辩人和被告一,答辩人并不了解被答辩人与被告一的合同情况和交易情况,因为被答辩人与被告一未参与商场统一收银,对答辩人来说,...
二审代理意见(商场租赁定作纠纷)
而上诉人开设的商场与商户都建立了长期稳定的租赁关系,并非“展销会”、“租赁柜台”性质的临时性、短期性的出租,而且在商场内均是独立的门面商铺,...
再审申请书(租赁合同购物纠纷)
作为出租人不应对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先行赔付当中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赔偿或补偿”应做合理的理解,该经济赔偿仅包括直接损害赔偿不包...
一审代理意见(商场买卖合同纠纷)
在庭审中,法官多次询问原告是否追加卫浴品牌经营者为被告,以便查清事实。案件有很多细节需要核实查清:包括是否与原告在商场内签订加工承揽合同?是...
二审答辩状(承租商户买卖合同纠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
一审答辩状(租赁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在起诉状里提到答辩人是柜台出租者,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对于租赁物,答辩人内部叫展位,其实是一个封闭的独立商铺,可以办理营业执照,与临街出租...
一审答辩状(买卖合同纠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
答辩状(买卖合同纠纷)
合同的交易双方是原告和洪B,答辩人并不了解二人的合同情况和交易情况,因为原告未参与商场统一收银,对答辩人来说,这属于私单,答辩人无法监督,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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